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可以轉回的有哪些?
并不是所有的減值損失都可以轉回,可以轉回的資產主要是流動資產,包括應收賬款、存貨、交易性交融資產等。在轉回時,應當注意科目之間的對應關系,有些資產是通過損益科目轉回的,有些科目則是通過其他綜合收益轉回的。
不可轉回的資產主要是一些長期的非流動資產,減值損失一經確認,不得轉回,具體包括以下資產:
1.對子公司、聯營企業(yè)和合營企業(yè)的長期股權投資;
2.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(xù)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;
3.固定資產;
4.生產性生物資產;
5.無形資產;
6.商譽;
7.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(qū)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。
三、資產減值損失會計處理
資產發(fā)生減值時,按應減記的金額,借記"資產減值損失",貸記相應的科目。相關資產的價值又得恢復,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金額內,按恢復增加的金額,做相反的會計分錄。借記相應科目,貸記“資產減值損失”。期末,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“本年利潤”科目,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。
【案例】甲企業(yè)2019年4月購入一批存貨,賬面價值200萬元;5月受市場需求變動的影響,該批存貨的可變現凈值為180萬元。同年6月,影響市場變動的因素消失,該批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恢復為190萬元。(以下會計分錄以“萬元”為單位)
5月發(fā)生減值:200-180=20(萬元)
借:資產減值損失 20
貸:存貨跌價準備 20
6月減值轉回:190-180=10(萬元)
借:存貨跌價準備 10
貸:資產減值損失 10
年末結轉資產減值損失科目余額=20-10=10(萬元)
借:本年利潤 10
貸:資產減值損失 10
綜上所述,企業(yè)在資產減值損失賬務處理中應特別注意有哪些資產的減值可以轉回,哪些不可以轉回,否則就會出現會計差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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