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權是對計算機程序、文學著作、音樂作品、照片、電影等的復制權利的合法所有權。除非轉讓給另一方,版權通常被認為是屬于作者的。大多數(shù)計算機程序不僅受到版權的保護,還受軟件許可證的保護。版權只保護思想的表達形式,而不保護思想本身。算法、數(shù)學方法、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在版權的保護之列。
版權的保護期限是在公民自其作品創(chuàng)作完成之日起終身保護直至作者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;法人或其他職務作品自該作品發(fā)表之日起到發(fā)表之日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。
1、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
2、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
3、通知繳費
4、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
5、登記機構受理申請
6、審查
7、制作發(fā)放登記證書
8、公告
(一)申請作品著作權登記應準備的材料
1.按要求填寫完整的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;
2.申請人的身份證明;
3.權利歸屬的證明;
4.作品的樣本(可以提交紙介質或者電子介質作品樣本);
5.作品說明書(請從創(chuàng)作意圖、創(chuàng)作過程、獨創(chuàng)性三方面寫,并作者簽字);
6.委托他人代為申請時,代理人還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。
(二)軟件著作權登記應準備的材料
1.軟件著作權登記的申請表
2.軟件(程序、文檔)鑒別材料。
3.說明文檔。每頁不少于30行(有圖例外),文檔總量不少于10頁。
4.著作權人是多人的,在申請表中應同時蓋章,并且提交多方簽訂的合同。
5.源代碼。程序的源代碼一定要是開頭和結尾,不可以在程序的中間截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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